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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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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主要栏目有“文学研究”“历史文化”“西夏研究”“研究综述”“宁夏文学研究”“语言文字”“论著序评”等,同时刊登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法律、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文章,欢迎校内外作者不吝赐稿。
根据期刊编辑规范化、标准化及现代化的需求,本刊对作者稿件的结构、格式和体例等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来稿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新颖、观点鲜明、材料翔实、论述严谨、语言规范、文字简练。
(二)来稿必须结构齐全。按顺序包括下列内容:
1.题名。概括文章的要旨,应简明、具体、准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2.作者及工作单位。作者宜署真名;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多位作者名之间用逗号分割,不同单位的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及相应的工作单位前加注不同的数字序号。
3.摘要。摘要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用报道语式,不用序号,不分段。字数在300字以内。理论文章应有相对应的英文摘要(含文章题名、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4.关键词。选取最能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作关键词,以3—8个为宜。理论文章应有相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5.中图分类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识。
6.基金项目。凡获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7.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或简历。
8.正文。文内标题应简洁、明确,层次一般不超过5级,层次序号采用“一、(一)、1、(1)、1)……”顺序标示,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号区别。
9.注释。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可夹在文内,也可按顺序置于文末。注释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如①,且用上标。
10.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引文要准确,核实无误。参考文献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标注,如[1]、[2],且用上标。同一文献在正文中被多次引用时,以首次出现的序号标注,属于著作应注明页码。
(三)来稿一律用Word文档,A4纸打印(1份),应打印清晰,校对无误,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为便于联系,请作者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主题一栏请注明作者及论文题目。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刊有权对采用稿件进行文字处理,做适当删改,如作者不同意,务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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